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经师”“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的时代要求,积极争作“解民生、治学问、育英才”的先锋,根据《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在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成员
组 长:林涵、熊春文
成 员:武晋、龚利、吴惠芳、李玉梅、安文军
秘 书:晋泽敏
(三)学院各教工党支部在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由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牵头,与系主任共同组织开展本系(部)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必要时可成立本系(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一)师德考核应以《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二)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加强教职工理论学习考核,学院组织的理论学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不得考核为优秀。
(三)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人数较少的系部优秀比例的基数按照年度累计方法计算。
(四)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一)准备阶段(2024年12月26日前)
学院制定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各教工党支部按照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见邮件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师德考核实施程序。
(二)开展师德评议(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
1.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共同召集本系(部)的师德评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评议应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有关项目逐项进行评议。
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测评由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共同组织进行。依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测评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或与学生评教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学院党委将统一设立意见箱征集意见,意见箱设在中德楼105室和民主楼233室,学生测评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应在评议时予以重视。
2.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共同召集本系(部)师德考核会议,确定本系(部)所有教职工(含非事业编)初步考核档次,报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审议。
3.各党支部于2025年1月10日11:00前将本系(部)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反馈至联系人。
(三)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审核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报学院党委会审议并提交学校。
(四)学校公示(2025年1月17日后)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
(二)各系(部)应将师德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三)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
联系人:晋泽敏;电话:62738519;邮箱:2020070 @cau.edu.cn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