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学校社会服务、资源拓展与科技成果转化。主要职责是:
1.统筹学校与国内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机构等的合作事务;
2.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技术转移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工作;统筹协调学校各方面力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4.负责学校定点帮扶工作;
5.负责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与部省合建高校对口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6.负责产业研究院、教授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其他校外基地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7.负责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
8.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