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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专项实施工作总结的通知

日期:2014-10-31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各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课题的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能够按照任务书的任务节点顺利实施,我校对创新专项各类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其中人才培育类项目按照学院归属原则由各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关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应按照《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并按照教育部该专项项目资金的要求,对2014年度课题实施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对象:计划完成日期在2015年及以后的各类在研项目;

    2、中期检查工作流程:

    (1)各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2)中期检查结果报送: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依托单位应统一按要求提交资料至科研院审查备案。

    3、中期检查应形成材料如下(注:中期及结题验收应提交材料模板均详见附件1):

    (1)《中期报告》(电子版)

    (2)《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名单》(一式一份);

    (3)《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表》(每个课题一份);

    (4)《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4、中期检查截止日期:各单位需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科研院。

    5、对于未能按照任务书要求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学校将停拨后期经费。

    二、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对象:计划完成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的各类课题。

    2、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1)组织结题验收:各项目依托单位确定验收方案后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一般应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专家组须给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不通过验收”的结论。需要复议的验收课题,课题负责人接到通知后30天之内,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2)结题验收抽检:科研院将对验收过程及经费进行抽查。

    (3)验收结果报送: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依托单位应统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科研院审查备案。

    3、结题验收应形成材料如下:

    (1)总结报告书(一式两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需经财务决算、二级单位审核盖章;

    应将以下材料作为报告附件:

    课题研究所获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一览表;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2)《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名单》(一式一份);

    (3)《结题验收专家评审意见》(每个课题一份);

    (4)《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5) 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提交《800字成果简介》(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xuting@bupt.edu.cn)。

    4、结题验收截止日期:各单位需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院。

    5、对于未能按照任务书要求通过验收的课题,不予结题,且不能参加2015年度“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课题的申请。

    6、成果归档: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配合科研院做好归档工作。

    三、专项实施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工作安排,对2014年度我校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全面、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数据。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年度以来所有在研及应结题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应形成专项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成果统计数据(模板详见附件2),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科研院:

    (1)《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同版本电子版)

    (2)《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成果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同版本电子版)

    附件1-2014年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应提交材料.rar

    附件2-2014年度实施情况工作总结.rar

    联系人:徐婷

    地址:教一楼502

    电话:62283782

    电子邮件:xuting@bup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4年10月31日

    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电话: 010-622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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