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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关村核心区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购买研发服务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日期:2015-09-21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14〕10号),进一步整合、利用区域创新资源,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海淀区提出建设中关村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创新平台”)。根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发布2015年上半年中关村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购买研发服务补贴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搭建研发创新对接平台。完善区域创新资源与企业研发需求对接机制,采集发布技术创新供需信息,建立线上线下技术交流合作网络,整合科技中介力量,推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共享。对企业通过平台购买研发服务或成果的,按实际成交额给予购买费用最高30%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二、支持范围

    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协同创新平台购买研发设计、分析检测、认证、实验试制、技术咨询、转移转化交易、知识产权等各类研发服务,对其实际产生的服务交易给予一定的补贴。

    2015年将重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机构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创新。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

    (二)企业是协同创新平台会员单位;

    (三)服务方为协同创新平台加盟机构,且为驻区高校院所等机构;

    (四)服务交易须经过协同创新平台备案;

    (五)服务交易完成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累计实现交易金额不低于10万元。

    (六)申报企业应具备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资质。

    四、申报材料

    (一)《中关村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购买研发服务补贴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书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三)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或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

    五、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5年9月18日-2015年10月18日

    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王本禄

    联系电话:88499061

    六、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请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七、其他

    请申报企业于2015年10月25日-11月15日登录协同创新平台(网址:www.361cy.com;电话:4000610125)。完成会员注册和服务交易备案,再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进行项目申报。

    科研院联系人:许可

    电话:6119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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