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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15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第十八届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获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新技术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主要成果在北京完成,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授奖名额和推荐单位

    第十八届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授奖名额为15名,其中至少2名在企业工作。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市科协所属各团体、组织,北京地区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均可推荐候选人。一个工作单位同一子领域内只能推荐1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北京完成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向基层和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型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真实,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真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非涉密证明。

    (五)获奖人选名单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网站公示15天。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须按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并在相应位置插入被推荐人的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图像要清晰。填写完毕打印纸质表格,由被推荐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公章。

    (二)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至少有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工作单位的同行专家。

    (三)有代表性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科技成果应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请的成果应一致。著作只提供该书的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不需提供样书。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每类成果不超过三项。

    (四)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须打印10份,由被推荐人填写。

    (五)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非涉密证明原件1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被推荐人递交的推荐材料不涉及国家机密,并加盖工作单位或非涉密部门公章。

    (七)电子版红底免冠证件照1张,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请将上述材料中的推荐表和专家推荐意见表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原件1份、复印件3份;将科技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要求按照著作、论文、专利、社会经济效益证明、获奖证书等分类并做目录。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附电子版文件。

    我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 请认真填写《推荐表》,并请于2015年10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交科研院成果办进行初审。

    2. 经学校推荐后,课题组按要求准备和装订申报材料。

    请于2015年11月4日之前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交科研院成果办,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liuhong@bupt.edu.cn

    联 系 人:刘红

    电 话:62282052

    邮 箱:liuhong@bupt.edu.cn

    地 址:教一楼503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成果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电话: 010-622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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