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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6-01-11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双边合作协议,201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欧盟开展研究活动,加强双方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六至十二个月的研究访问。

    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7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项目执行期: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28日,申请人最迟应于2017年2月赴欧盟开展研究访问。

    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1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日常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letter of support)。

    详细说明请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1450.htm。

    提交时间节点及要求:

    申请书须于2016年4月27日16时前完成ISIS在线提交,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至科研院。

    联系人:刘迎华 江海涛

    电 话:82612

    E-MAIL: yhliu@bupt.edu.cn jianghaitao@bupt.edu.cn

    地址:教一504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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