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通知详细内容见: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1/t20160107_123375.htm
为组织好此次项目征集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一)清洁技术:节能及能效(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城市区域供热供冷及楼宇集中供热供冷解决方案等)。
(二)信息通讯技术:空气污染控制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和户外空气质量监测及解决方案等)。
(三)城镇化:废物及水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废物管理设计、废物回收、生物质气体收集、废水处理解决方案等)。
(四)设计创意:智慧城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城市概念、绿色可持续建筑及施工、智能交通、体育场所概念及设计、建筑设计与工业设计)。
二、项目建议的撰写与提交:
1.中外方项目建议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提交同一项目建议书,单方提交无效。
2.中外双方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项目建议中,应包含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的章节,应注意合理分享合作研究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3.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申报项目。
三、对项目建议书中参与人员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建议提交方式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项目建议书。
按照附件模板填写“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中方提交的项目建议基本信息必须与外方合作伙伴提交内容一致。
五、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提交后,请于2016年4月21日前将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5份)交科研院。
六、其他
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联系科研院项目主管,以便开放填报授权。
网上填报完成,申请人应及时联系项目主管,以便进行审核和提交。
联系人:曾洁
电话:62283782
邮件:bjzengjie@bupt.edu.cn
地址:教一楼5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