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征集“2016—2018年度中国与葡萄牙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通知详细内容见: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1/t20160119_123739.htm
为组织好此次项目征集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2018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如下:
(一)与葡萄牙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1.细胞和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
2.材料科学,含纳米技术;
3.卫生健康;
4.农业科学;
5.化学;
6.工程学;
7.软件与计算机科学;
8.能源、生态与环境。
(二)中葡先进材料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1.生物医用材料;
2.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
3.可持续材料;
4.能源材料。
二、项目建议的撰写与提交:
1.中外方项目建议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提交同一项目建议书,单方提交无效。
2.中外双方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项目建议中,应包含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的章节,应注意合理分享合作研究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三、对项目建议书中参与人员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建议提交方式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项目建议书。
按照附件模板填写“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中方提交的项目建议基本信息必须与外方合作伙伴提交内容一致。
五、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提交后,请于2016年2月23日前将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5份)交科研院。
六、其他
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联系科研院项目主管,以便开放填报授权。
网上填报完成,申请人应及时联系项目主管,以便进行审核和提交。
联系人:曾洁
电话:62283782
邮件:bjzengjie@bupt.edu.cn
地址:教一楼5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