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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2-29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启动会已于2016年2月26日下午在北京裕龙大酒店举行。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发挥政府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首都科技创新活力,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将继续强化政策引导,重点奖励四方面成果:一是促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奖励在世界科技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有重大突破,体现北京创新水平,提高北京科技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及创新团队;二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重点奖励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科技成果;三是助力经济高端转型,重点奖励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四是推动科技惠及民生,重点奖励在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养老等领域满足百姓迫切需求,切实改善市民生活的科技成果。通过强化成果对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评价,引导、鼓励更多创新要素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聚集,凝聚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强大合力。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办法: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于2016年3月8日开通,4月8日截止。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

    (二)推荐工作要求:

    1.为加强推荐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主要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均要求7天以上。(推荐项目公示情况说明及格式见附件2)

    2.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基础研究类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普类作品发表要求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5年3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3.2015年撤项项目及2014、2015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一年度申报推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项目中重复使用。

    5.每位申报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前三候选人参加本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

    三、申报推荐书填写要求:

    申报推荐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市奖励办网站下载)要求,依所选择的项目类别按各类申报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如实、全面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市奖励办将对部分推荐项目所填写主要科技创新、应用推广、经济效益情况等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不符实项目将取消该年度评审资格,请各申报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申报推荐类别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书2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1套);申报推荐书具体要求:①书面申报推荐书要求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申报推荐书附件不超过60页;③申报推荐书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装袋标识从“推荐系统”导出)。

    2.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五、我校推荐工作采取“课题组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于3月中旬举办针对高校院所、企业和医疗机构等不同类型候选单位分别举办申报推荐培训工作会议,请欲申报奖励的单位尽快与科研院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通知完成人参加培训。

    2. 请尽快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流程:①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在首页“软件下载”点击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 》。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输入数据,如实填报该表。②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的文件应为默认的***.zip形式,请勿修改文件名),并将该文件发送到liuhong@bupt.edu.cn邮箱里。成果登记号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3.请于2016年3月25日以前将初稿交科研院成果管理办公室初审。

    高校类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

    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日期为:2016年4月14-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红

    联系电话:62282052

    邮 箱:liuhong@bupt.edu.cn

    地 址:教一楼503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成果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电话: 010-622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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