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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日期:2016-02-29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已经开始,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25日之后出生)。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提交时间:

    校内提交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文件:

    1、申请书: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5份。每套申请书请装入一个合适的信封内,信封正面请粘贴申请书封面。

    以上《评审书》、《活页》电子版一并使用U盘提交。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要求见附件或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2、科研院业务签字用印审批表

    “科研院业务签字用印审批表”请在提交科研院前由申请人填写、签字并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盖院章。如主管院长是项目申请人或项目参加人,二级单位领导需请其他院长签字。

    审批表中的报送单位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

    更详细的通知及指南等请登录上述网站仔细查看。

    联系人:王志威

    电 话:62282612

    邮 箱:wangzw@bupt.edu.cn

    地 址:教1楼504房间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电话: 010-622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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