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涉及22个一级学科。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及留学生近30000名。欢迎各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一 招生专业
除非全日制招生方向以外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港澳台学生,具体专业登陆http://yzb.bupt.edu.cn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 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脱产全日制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4年。
三 招生方式
硕士研究生实行招考制,考试科目具体参加《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制,具体申请流程见下文。
四 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标准与内陆(祖国大陆)相应类型和层次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学生在学期间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文件规定,向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请有关奖学金。
五 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 硕士生报考流程
(一)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报考点 :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北京邮电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 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邮电大学
时间:2017年5月25日之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 博士生申请流程
1、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pt.edu.cn)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上传照片后,需要自行打印出“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港澳台招生负责人收,邮编100876
4、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须于2017年1月16日前寄送达。
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最后所获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信;
7)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用中文撰写,约3000字);
8)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
5、申请费用
根据国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北京邮电大学的要求,港澳台学生申请费与内陆学生报名费相同,且在网上报名时支付人民币,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北京邮电大学根据考生的报名数据、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寄发考生本人。
6、学院/研究院初审
由学院(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全部材料对其进行学术专业水平,来源学校,在申请专业领域的发展潜能等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向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由学院(研究院)确定。
7、学院/研究院复试
1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研究院)安排,并通知申请人;
2招生学院(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复试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3复试时,申请者须准备约15分钟的自述,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公证件。
八 录取
硕/博研究生招生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陆学生相同。
九 入学
新生于2016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北京邮电大学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北京邮电大学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 学位授予
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 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位。
十二 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学十楼236室(从学十楼东侧门进)
传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