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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关于面向校内外公开选任理学院副院长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1-15 17:24 出处 :


北京邮电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交叉融合的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校创办于1955年,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64所重点院校之一,先后入选全国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理学院建设,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理学院副院长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选资格条件

人选应符合《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

3.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和相关政策法规,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合作。

4.具有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全身心投入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公道正派,治学严谨。正确行使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

6.具有理学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从事数学与信息科学、物理与信息科学交叉研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7.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111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校外应聘者任用后应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二、薪酬待遇

根据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执行

三、选任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和应聘材料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本人送达等方式,提交至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6

应聘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公开选聘理学院副院长报名表》;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5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相关奖项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4.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实现工作设想的主要措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

(二)资格审核

学校组成由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遴选

学校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过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遴选,择优任用

(四)研究任用

学校党委综合研判遴选情况,研究确定任用人选,签订聘任合同。

四、选任监督

为保证本次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10-62281998

监督邮箱:jjjc@bup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2064

真:010-62281298

电子信箱:zuzhibu@bupt.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行政办公楼302室(组织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193信箱

邮编:100876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公开选任理学院副院长报名表



北京邮电大学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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