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现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岗位简介
1.科研项目辅助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参与项目科研学术研究工作;
2.工程(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事科研项目工程开发工作或从事重大仪器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和开放共享工作;
3.科研和成果转化管理助理:主要从事学院科研和成果转化管理辅助工作;
4.科研学术助理:主要从事学术活动组织服务及科研成果管理工作;
5.科研财务助理:主要以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请见附件。
三、聘用方式及工作待遇
1.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非劳动合同关系),协议期限不超过2年;
2.薪酬标准(税前):博士9000元/月,硕士7000元/月,本科5500元/月;
3.按规定学校为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个人档案不调入学校,原则上由原毕业学校保管。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填写《学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信),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