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5)100号),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于即日起,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备案和审批工作按《办法》和《目录》执行。请登录教育部职成司网站下载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以此为依据做好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
2、2016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目录》为依据。今年暂不接受《目录》增补专业建议。
3、各学院请在12月4日前将拟申报招生专业的有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