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及“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通知,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公示、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核等程序,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及2022年“乌兰夫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8日。如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受理地点:办公楼104、106办公室
受理电话:(办公室)6193042 6193051;(手机)1850472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