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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4-15访问量:
各相关学院、课题组:
2022年3月学校修订了《北京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22〕2号),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合理优化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益分配方案。根据修订后的文件精神,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方式实施转化的,对科研人员的奖励比例,由原来统一的70%,变更为以超额累进方式,分区间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比例如下:
合同金额 |
成果完成人奖励比例 |
0-50万 |
75% |
50-300万 |
80% |
300万以上 |
85% |
同时,对于发放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由技术转移中心和计划财务部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相关规定,协助科技人员办理减免50%个人所得税的手续。
根据新修订文件精神,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管理实际,现将新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方案执行明确如下:
1.对于2022年3月10日后(含3月10日)签订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合同,将按照新奖励比例执行,分区间奖励成果完成人75%-85%。
2.对于2022年3月10日前签订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合同,按照原比例执行,统一奖励成果完成人70%。
3.对于2022年3月10日前签订的以提成方式支付的转让、许可等成果转化合同,到款日期在2022年3月10日之后的,以累计到款额度进行超额累进,分区间以75%-85%比例奖励成果完成人。
咨询方式:68914920,bitttc@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