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21〕080号),《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24〕105号)要求,特制订本评定细则。
一、评定细则:
1.奖励等级(若研究生申请等级未评上,评定等级自动顺延)
年级 |
学生 |
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比例 |
2023 2024 |
硕士 |
特等奖学金 |
6000 |
自行设定 |
一等奖学金 |
自行设定 |
|||
二等奖学金 |
自行设定 |
年级 |
学生 |
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比例 |
2024 |
博士 |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
7000 |
100% |
2023 |
博士 |
特等学业奖学金 |
12000 |
自行设定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自行设定 |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自行设定 |
|||
2022 |
博士 |
特等学业奖学金 |
15000 |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自行设定 |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自行设定 |
说明:全日制非定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按照每年每人7000元分配,由指定账户支出。
2.评审标准
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采取申请评审制,须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申请。
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如下(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1)论文情况: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期刊要求正式刊出。
(2)学业成绩:2023-2024学年所学课程成绩。
(3)其他成果及奖励:包括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著作权证书)、高水平竞赛奖励、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奖(有证书)、百优案例等。
2024级博士研究生不区分等级。
2024级硕士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为本科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高水平竞赛奖励及其他可证明学术科研能力的成果。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培养单位评定要求。
2、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2)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位课程(指:公共基础课、核心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参评研究生申报阶段(10月10日~10月17日):符合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在10月10日9:00-17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7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注意:纸质材料(包括导师签字的《申请审批表》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授权的专利、高水平竞赛、奖项荣誉称号等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需于10月17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中关村校区主楼118何老师处。
联系电话:010-68918654
评审阶段(10月18日~3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月31日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经济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