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完善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预答辩程序,加强预答辩过程监管,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修订并发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细则》研【2023】126号,自2024年3月21日起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细则》原研【2017】168号同时废止,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部办公室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