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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创新学院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21〕080号),《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24〕105号)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符合学校和各单位评定要求。

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以及有扰乱社会秩序、校园秩序或扰乱公共安全者;

2. 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学位课程(指:公共基础课、核心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4.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定细则:

1. 奖学金等级

(若研究生申请等级未评上,评定等级自动顺延)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单位:元/位)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单位:元/位)

2. 评审标准

学业奖学金申请采取申请评审制,须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申请。申请评审制标准如下(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1)论文情况: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期刊要求正式刊出或者在线公布。

(2)学业成绩:2023-2024学年所学课程成绩。

(3)其他成果及奖励:包括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著作权证书)、高水平竞赛奖励、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奖(有证书)、百优案例等。

2024级硕士研究生申请评审制标准为本科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高水平竞赛奖励及其他可证明学术科研能力的成果。

四、补充说明

1. 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2. 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五、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10月10日~10月17日):符合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在10月10日9:00-17日17: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7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请务必于10月18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送至中关村校区主楼 230 李老师处。

《附件3: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

likejin0213@163.com

评审阶段(10月19日~3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月31日前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10月31日起,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复审,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国际组织创新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