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新体系专聘、长聘岗位教师聘期(中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人函〔2022〕188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师“预聘-长聘-专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北理工发〔2015〕43号)、《北京理工大学“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任管理实施细则》(北理工办发〔2019〕52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新体系专聘、长聘岗位教师聘期(中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突出实绩导向。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全面总结教师聘期(中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学科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岗责完成情况和突出成果,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评价导向。
2.业绩考核、岗位聘用一体开展。参加聘期考核教师可同时申请聘用至高级别岗位,学校将依据聘期内业绩成果对申请人聘期考核和岗位调整同时评议。
3.坚持能上能下。现聘岗位为讲席教授、特聘教授的教师,可申请聘用至高级别岗位,经学校评议审定后确定下一聘期岗位为杰出教授、讲席教授、特聘教授或长聘教授岗位;现聘岗位为长聘教授的教师,可申请聘用至高级别岗位,经学校评议审定后确定下一聘期岗位为特聘教授、长聘教授A岗或长聘教授B岗;现聘岗位为长聘副教授的教师只进行聘期考核,经学校评议审定后确定下一聘期岗位为长聘副教授A岗或长聘副教授B岗,晋升长聘教授岗位在每年新体系岗位升级聘用工作开展时申请。
二、面向对象
1.聘期期满教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6年聘期期满(聘任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的专聘岗位(杰出教授、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和长聘岗位(长聘教授、长聘副教授)教师。
所有教师均需参加聘期考核,其中长聘教授岗位教师和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岗位教师可同时申请下一聘期聘用至高级别岗位。
2.中期期满教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岗位聘任满3年(聘任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的专聘岗位(杰出教授、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和长聘岗位(长聘教授、长聘副教授)教师。
所有教师均需参加中期考核,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调整。业绩突出、岗责提前完成的教师经学校评议审定后可聘用至高级别岗位。
3.现聘岗位为准聘教授A岗,已通过准聘教授岗位中期考核且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可申请聘用至长聘教授岗位。
4.聘期内已办理退休或离校手续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考核和岗位调整工作。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参加聘期考核教师填写《北京理工大学专聘、长聘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1),填报时需明确个人意愿,确认是否申请聘用至高级别岗位;参加中期考核教师填写《北京理工大学专聘、长聘岗位中期考核表》(附件2)。考核内容请对标岗位目标职责,明确填写各项业绩成果完成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准聘教授A岗申请聘用至长聘教授A岗教师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师德师风进行评议,对相关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考核结果和下一聘期聘用岗位进行评议,汇总材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3.专家评审
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所有教师考核及岗位调整申请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定。
4.公开交流
以评估促交流,以交流促提升,聘(中)期取得突出成果的优秀教师进行公开学术交流,展示聘(中)期工作业绩,与青年教师进行学术交流。
5.聘期管理
通过聘期考核及岗位调整教师签订新一聘期岗位目标职责,聘期6年(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聘期内退休教师,聘期至退休时终止,到期办理退休手续。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12月30日(周五)中午下班前提交纸质版附件1-3及其他证明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培养发展室(中心教学楼207室)。电子版附件1-3发送至shizike@bit.edu.cn。
上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务必按有关规定作好保密处理。
联系人:周雪源、董国昭;联系电话:010-68912338。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专聘、长聘岗位聘期考核表
2.北京理工大学专聘、长聘岗位中期考核表
3.北京理工大学新体系教师岗位升级聘用申请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