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术活动、实践活动、博士资格考核、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中期检查等环节的具体实施。
一、 学术活动
1 基本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等不少于6次,其中参加本学科相关领域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至少1次;
2) 博士研究生应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等不少于10次,其中参加本学科相关领域国际学术会议不少于1次且做口头报告,且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至少1次;
3) 每次学术活动应有不少于500字(中文)/词(英文)的简要总结。
2 完成时间
硕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评阅前完成考核。
博士研究生应于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完成考核。
3 组织与考核
1) 研究生学术活动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由导师负责考核,学院负责审核。
2) 考核按“通过和不通过”评定。考核结果为“不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的答辩。
4 附表
《学术型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
二、 实践活动
1 基本要求
1) 研究生实践活动主要指科技实践或教学实践和人文社会实践。科技实践包含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创新创业活动、企业科研实践等;教学实践包含助教(至少完成一门本科生课程或硕士生课程的助教工作)等;人文社会实践包含社会实践、助管、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实践等活动。
2) 研究生参加的实践活动应围绕明确的主题展开,有详实的内容和过程记录,同时对整个实践活动形成不少于2000字(中文)/词(英文)的总结。
3) 博士生应参加由学院安排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体工作按《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 完成时间
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应于学位论文评阅前完成考核。
博士研究生实践活动应于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完成考核。
3 组织与考核
1) 研究生实践活动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技实践、教学实践等由导师或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学院负责审核;人文社会实践等由学院负责考核。
2) 考核按“通过和不通过”评定。考核结果为“不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的答辩。
4 附表
《学术型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
三、 博士资格考核
1 时间安排
硕士起点博士生在第三学期初进行第一次博士资格考核,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硕一转博)在第五学期初进行第一次资格考核。
2 组织与考核
1) 博士资格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同时应成立学院考核小组和学科(或专业方向)考核小组。各学院应依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 学科(或专业方向)考核小组应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领域或相关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其中半数以上为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可为考核小组成员,但不得担任考核小组组长。
3) 博士资格考核应重点考察博士生是否掌握了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本学科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与潜质。
4) 首次博士资格考核由学科或专业方向考核小组负责,按照“通过”、“再审核”评定。考核结果为“再审核”者,需最少半年后参加学院考核小组组织的博士资格考核;学科考核如果出现全部通过的情况,则排名末位博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考核小组的资格考核。
5) 学院考核小组每学期应组织一次博士资格考核,学院考核未通过者,硕博连读生和本科直博生可转为硕士生培养,硕士起点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退学处理。
4 附表
《学术型博士资格考核表》。
四、 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
1 基本要求
1) 硕士研究生阅读至少50篇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文献,了解、学习本领域的前沿和研究进展;
2) 博士研究生阅读至少80篇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文献,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动态进行较深入地了解和系统的分析及评述;
3) 撰写文献综述报告,硕士研究生不少于5000字(中文)/词(英文),博士研究生不少于6000字(中文)/词(英文);
4) 结合所选论文研究题目,有明确的论文研究方向,对研究题目有较深入地理解,对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可能的创新与成果等有较深入的研究,完成了论文开题报告,并能进行开题答辩。
2 完成时间
1) 2年学制硕士生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应于第三学期第1周(含)前完成答辩评审;
2) 3年学制硕士生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应于第四学期第1周(含)前完成答辩评审;
3) 硕士起点博士生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应于第五学期第1周(含)前完成答辩评审;
4) 本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应于第八学期(含硕士阶段)第1周(含)前完成答辩评审。
3 组织与考核
1) 研究生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由导师负责组织考核,学院负责审核。
2) 考核按“通过”、“再审核”评定。考核结果为“再审核”者,需最少半年后再次参加开题答辩,仍未通过者,硕士按照退学处理,硕博连读生和本科直博生可转为硕士生培养,硕士起点博士生按照博士退学处理。
4 附表
1) 《学术型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2) 《学术型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评审表》。
五、 中期检查
1 基本要求
1)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博士资格考核、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评审等环节。
2) 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或科研实践成果。
2 完成时间
1) 3年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应于第五学期第12周前完成;
2) 硕士起点博士生中期检查应于第七学期第1周前完成;
3) 本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检查应于第十学期第1周前完成。
3 组织与考核
1) 由导师负责考核,学院负责审核。
2) 考核按“通过和不通过”评定。考核结果为“不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的答辩。
4 附表
《学术型研究生中期检查表》。
六、 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见各学科培养方案。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细则》、《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北京理工大学博士毕业研究生毕业实施细则》。
七、 其他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