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要求
1、每门体育课程均为0.5学分,本科生在校期间须至少获得2学分(成绩≥60分方可获得学分),不满足条件则无法毕业;
2、允许两次选修同一门体育课程(课程代码相同),但在成绩查询系统中可能出现“是否第一次考试”显示为“否”且未计算该课程学分的情况,此情况不影响实际学分计算;
3、在体育课程上已获得2学分后可继续选修体育课,但不再获得学分。
二、上课时间段及课程设置
1、上课时间段
体育课程在周一至周四1-2节、3-4节、6-7节、8-9节及周五1-2节、3-4节开设,其余时间段不开设。
2、课程设置
本学期体育课程共开设9大类别,详细课程设置如下:
1)操舞类:健美操、瑜伽、艺术体操(女)、太极功夫扇、排舞等;
2)大球类:足球(男)、足球规则与裁判法、篮球、排球等;
3)格斗类:跆拳道、柔道、拳击、防身术等;
4)健美类:健美、塑身减脂等;
5)理论类:康复保健、运动营养与体重控制、体育理论与实践、压力管理与体育运动、身心健康管理等;
6)民族传统体育类:太极拳、少林拳、八段锦、传统体育养生、八卦掌、太极八法五步、舞龙等;
7)田径与综合类:轮滑、野外生存、身体综合训练、田径专项训练、定向运动等;
8)小球类:网球、乒乓球、高级乒乓球、羽毛球等;
9)游泳类:游泳(初级)、游泳(提高)。
三、新生选课要求
自2023年起,本科新生入学后随即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体测”),体测达标的新生可正常参与该学期体育课选课。体测未达标的新生需于该学期参加身体综合训练或田径专项训练课程,该部分新生无需选体育课,由体育部根据实际情况预置课程不可退选。
因身体原因申请体测免测或缓测的新生,不预置课程,可按要求申请康复保健课程(详见下文“特殊课程说明”)。
四、特殊课程说明
1、部分课程需自备用具及服装,需根据课程需求并听从任课教师要求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田径类课程所用的轮滑鞋等,小球类课程所用的球、球拍及球鞋等,游泳类课程所用的泳衣、泳帽及泳镜等,格斗类课程所用的道服等;
2、初级游泳为面向初学者的普及性课程,已熟练掌握游泳技术、拥有深水合格证的同学请勿选修本课程;
3、课程名称中含有“高级”字样的课程适合熟悉该项运动、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同学选修,不建议初学者选修。选修此类课程的学生,如无法达到课程要求或无法跟上教学进度,授课教师有权予以退课;
4、《康复保健》不开放选课,仅针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学生,该课程成绩评定最高为85分。申请办法:学生发送申请邮件至:bitzuoye@126.com,邮件正文简要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和申请原因,并附相关医学证明/诊断证明,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学号+申请康复保健”;
5、选修《野外生存》要求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重大疾病且耐力较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集体意识和规则意识。选修该课程的学生,须在随堂长跑测试中成绩及格(男生2000米/女生1800米,10分30秒内完成),否则授课教师有权予以退课。
五、选课及退课说明
1、选课说明
1)学生按照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在“补选课与退换课阶段”开始前,选中人数≤16人的班级将进行调整(合并教学班或停开),并将对停开课教学班中原选中学生进行调剂,请务必在“试听退换课阶段”开始前查看选课结果并留意相关通知。
2)对于停开课教学班中原中学生,在不存在课程冲突的前提下,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调剂(优先级从高到低):
①转入同时段同课程的其他教学班;
②转入不同时段同课程的其他教学班;
③转入同时段相近课程的其他教学班;
④转入不同时段相近课程的其他教学班。
2、退课说明
1)在“试听退换课阶段”,体育课程退课按照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统一要求执行,即:允许学生在开课一周内因教学班停开、增开、扩容及其它原因(如上课时间冲突、总学分偏低,错选课程、漏选课程、试听退换等)退课或补选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教学班容量允许的条件下,进行调整。
2)自第二节课开始,原则上不再允许退课,如有特殊原因(如:意外受伤、无法返校等)确需退课,须联系授课教师(联系方式见附件)申请退课,授课教师同意后由授课教师报体育部教学办公室同意后,由体育部办理退课(无需学生填表、无需学院/书院盖章)。
六、特殊情况补选课
学生如因专业课安排较多,在本学期未选中体育课,或即将毕业、出国而尚未修满体育学分,须自行在选课系统中查询体育课程排课情况并联系对应授课教师(联系方式见附件)申请补选课,授课教师同意后由授课教师报体育部教学办公室同意后,由体育部办理特殊情况补选课(无需学生填表、无需学院/书院盖章)。
七、补重考、重修及缓考说明
1、补重、重考及重修说明
体育课程不设补考、重考及重修,如在体育课程中期末成绩评定不及格即未获得学分,则需在之后学期中重选体育课(项目可更换)。
2、缓考说明
学生如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所选修体育课程的部分考试或全部考试,需向所在学院/书院提交缓考申请,具体以学院/书院要求为准。缓考办理成功后,学生需自行与授课教师联系,协商考试时间。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考,成绩一概不予修改。
八、成绩评定说明
1、旷课1次扣10分,病假、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事假1次扣4分;
2、考试舞弊或缺勤达总学时1/3者,成绩计0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可免修体育课,成绩计95分。申请免修体育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无需参与体育课选课,持由党委武装部出具的免修体育课证明到体育部教学办公室办理成绩录入,但对申请免修前已取得学分的体育课成绩不予修改;
4、赴外校交换的学生需按对方学校要求选修体育课,交换期结束返校后,将成绩证明带回并交至体育部教学办公室办理成绩录入。
九、咨询办法
1、体育部教学办公室办公地点:
1)良乡校区:疏桐园A座地下室体育教师办公室
2)中关村校区:体育馆北厅107室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邮 箱:tybgxy@bit.edu.cn
附件:体育教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