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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分担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学院、教学相关单位:

按照正常教学活动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任务分担工作即将开展。为规范教务运行过程管理,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现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分担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务部下达教学任务正式版,各单位进行任务分担工作

在各书院、学院及相关教师核对教学计划确认无误之后,教务部于10月30日下达教学任务最终版,并开放教务管理系统的任务分担功能,各开课单位方可组织进行任务分担工作。其中需要注意:

1. 新教师入校一年以上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新体系入校教师岗位职责特别说明的需由开课单位提供该教师上课资质证明)。上学期学生评教分数低于60的教师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面向全校的公共基础课原则上教学班规模控制在120人以下。大三、大四面向本学院开设的专业课原则上教学班规模控制在40人以下。建议各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教授占本学院教授总数的比例达到100%。

2.《附件二 教师、教室、课程个性化需求征集》《附件三 智慧教室完全介绍》需要面向每一位授课教师宣传和收集,个性化需求可以涵盖智慧教室、排课方式、周次安排等需求。为确保全学期课程分布均衡,需合理安排课程开课周次。原则上不批准单纯为少去良乡校区而提出的排课需求。

3. 合理安排课内实践学时(实验实习学时归属于实践学时)的运行。由于讲课学时和实践学时有着不同的排课规则、运行要求,各单位务必明确每个实践安排细节(实验项目数量)。实践学时的具体分担办法,见《附件一 任务分担流程说明》。

4. 任务分担时须填写各教学班的接纳人数上限;选课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由开课单位决定是否开课,若开课需调换小教室,若不开课需申报停课。

5. 任务分担时须准确填写“授课方式”。“研究型教学”、“网络课堂”、“双语教学”、“全英文课”、“全英文研究型”由教务部统筹建设;非以上五类的,请选择“面授讲课”。用做年末教学工作量测算的参考变量。

6. 已开设的文化素质通识课和实践训练通识课,一律进入教学任务。如下学期继续开设,请填写任务分担(按“校公选课”,注意选择开课校区);如不开设则不填写分担。新开文化素质通识课和实践训练通识课,请分别填写《新开文化素质通识课申请表》和《新开科技实践选修课申请表》、《新开文化实践、艺术实践选修课申请表》,均报教务部审查。

7. 若校公选课持续两个学期未开,重新开课需按新开校公选课流程申报。

8. 所有课程(包括毕业设计)都要求做任务分担,供学生选课、教师登录成绩。

9. 各开课单位于11月2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分担工作。注意留出核查任务分担结果的时间,保证任务分担数据的准确性。确定任务分担时,需通知到教师本人,教师签字后由开课单位留档,并将结果复印后由制表人、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备案。未提交书面分担结果的开课单位,将不予进行课程安排。

10.教学任务中停开的课程,须在分担表中说明原因,未提交说明的视同随意更改教学计划,记“教学事故”处理。必修课停开需附纸质版说明(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待教务部核准后,在规定内转交学生所在书院、学院。

11.有关教务管理系统的操作,见《附件一 任务分担流程说明》。

12.为简化工作流程,各单位将课程运行材料均先交至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中心将材料转至教务部或其他单位核查。

二、统计任务分担情况

11月2日,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统计各单位任务分担的完成情况(以上交的书面材料为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三、注意事项

11月5日至12月7日(排课、调试选课系统)不受理任务分担的补报、修改等事项。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报数据的准确性。因数据不准确引起的后续事务,由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书院、学院协商解决。

请各单位协调配合,按时间点要求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执行。

联系人:杜乔    

联系方式:68912547  duqiao@bit.edu.cn

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