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结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实际需要,统筹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编制工作,现就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2025年度教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地区拟执行行政出访和学术出访情况;
(二)2025年度教职工应邀赴台交流、参会情况;
(三)2025年度教职工参加由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情况。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单位和个人需围绕持续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坚持任务和效果导向,科学制定年度出访计划。 出访安排要厉行节约、团组精干、行程紧凑,充分考虑安全、保密等风险。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应坚持因事定人,出国(境)任务与出访人员身份相符原则。杜绝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考察性出访,杜绝执行与 本人工作无关的出访活动。
(三)学校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各单位出访总量不得突破年度批准计划数。
(四)2024年度申报出访且获批任务批件的团组,如未提交出访总结或未出访说明的,不予批准2025年出访计划。
三、申报说明
(一)计划申报涵盖学校全时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A、B系列(含退休延聘人员)、外籍教师、博士后,不同类别教职工请分别申报计划
(二)2025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如临时有因公出国(境)需求,各单位可以在新入职教职工提出出访意向时以“一事一议”方式为新入职教职工申请增补出访计划。
(三)在制定202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以及赴港澳地区计划时,应区分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与一般性的行政出访,出访时间不超过90天。
教学科研人员是指直接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的我校工作人员。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其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学术交流合作以外的一般性行政出访按现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政策执行。出访一国不超过5天、两国不超过8天、三国不超过10天(离、抵我国国境计入在外停留时间),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出访团组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报送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纸质版,表格见附件)须经本单位审议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层领导人员的出访计划还须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请各单位在2024年12月6日前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已签字盖章)出访计划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研究生楼教师服务大厅外事服务区),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uhaitao@bit.edu.cn(文件名格式“XXX学院(部门)-2025年度出国(境)计划”)。
逾期未申报的单位,视为2025年度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海涛 联系电话:68912389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