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办理
1.京外迁移:毕业生需在6月12日之前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就业去向”填报/核实。
①转回生源地:户口迁移地址以家庭户口本第一页地址一栏为准,加上省市,例如:**省**市**区******;
②京外就业:户口迁移地址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例如:**省**市**区******;
③京外升学:户口迁移地址以升学学校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例如:**省**市**区******。
注:本校升学的同学如户口不继续留在学校,户口迁移地址需以家庭户口本第一页地址一栏为准,加上省市,例如:**省**市**区******。(填报前提醒学生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落户政策,确定能办理再迁出)
2.京内迁移:毕业生需在6月12日之前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就业去向”填报/核实。
①京内就业:户口迁移地址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
②京内升学:户口迁移地址以升学学校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
③本校升学: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或“北京理工大学”。
二、零散办理
1.京外迁移:未在6月12日之前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就业去向”填报的毕业生,办理方式如下:
①转回生源地:携带学院开具的《户口迁移去向表》(附件1)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自行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②京外就业:携带学院开具的《户口迁移去向表》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自行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京外升学:携带《录取通知书》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自行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④其他形式京外落户:携带落户地开具的《准迁证》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自行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出国留学的学生,户口以回生源地为主。
2.京内迁移:未在6月12日之前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就业去向”填报的毕业生,凭《接收函》(进京落户批件)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
3.京内升学:未在6月12日之前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就业去向”填报登记的毕业生,持其他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或电子版)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
注意事项:
1.毕业生需在6月12日之前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就业去向”填报,核实个人迁户具体信息,随后由保卫部户籍老师统一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户口迁移地址一定要落实到具体地址,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不能只写到街道或派出所。
3.《户口迁移证》仅限于京外迁移的同学;《常住人口登记卡》仅限于京内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不能同时存在。
4.申请户口缓派暂存的学生需填写户口暂存承诺书(暂存期限不超过两年)(附件2),于6月15日前提交至辅导员处。
5.保卫部籍室电话:68912816;办公地点:中关村校区信息中心楼北侧保卫部户籍室。
附件1:户口迁移去向表
附件2:2023学生户口暂时存放承诺书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