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中心全体人员: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印发《分析测试中心加班(值班)管理办法》,即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分析测试中心
2018年5月8日
分析测试中心加班(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中心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发现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和谐,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加班(值班)补贴的发放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校长办公会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全体管理职员岗和实验技术岗人员(包括A系列、B系列)。
第三条 加班为中心安排的在本岗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7:00)以外的工作,每个自然日最多只计一次加班。中心认定的加班情形包括计划值班和应急加班两类:
1、计划值班是指中心统一安排的值班,包括寒暑假全天值班、工作日晚间值班和特定时段(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重要活动日)安排的全天值班;
2、应急加班是指因设备安装调试、设备故障抢修、应急事故处理确需加班完成的工作,或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专项任务确需加班完成的工作,且在上班时段外单日累计工作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
第四条 计划值班工作由中心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值班岗位职责,加强巡视检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确保通信畅通、高效联动、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第五条 中心员工执行应急加班任务需提前报批。申请人员需如实填写《分析测试中心应急加班审批表》,报中心综合办公室和中心领导审批。加班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加班记录,以便统计与核验。因突发情况无法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的,可经中心领导口头批准后补交。未经批准或没有记录的加班行为一律不予计发加班费。
第六条 中心按照加班记录汇总的次数计发加班费,加班费标准为:寒暑假或特定时段安排的全天值班200元/次,工作日晚间值班和应急加班任务100元/次。
第七条 中心加班(值班)费每学期统计并发放一次。中心主任领取加班费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中心其他人员领取加班费须经中心主任审批。
第八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充足的休息时间,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中心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当在工作日上班时段内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测试任务、实验教学任务、出差、参加学习培训等均不予计发加班费。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分析测试中心应急加班审批表
年 月 日
申请人 |
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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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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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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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 |
年 月 日 时——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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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审批 |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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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 审批 |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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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此表,加班任务完成后交由中心财务负责人保管,无此表不予计发对应的加班费。
审核:高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