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在站管理,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人才队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北理工办发〔2021〕52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上半年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合同期为两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入职的博士后人员。
(二)合同期为非两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入职时间满1/2合同期的博士后人员。
(三)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不参与本次学校流动站考核。
二、基本原则
中期考核侧重于博士后人员科研计划的阶段性完成情况、可持续性等方面,用人单位通过师德师风表现、工作进度、创新能力、学术道德、日常工作等情况统筹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特优、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考核结果为特优、优秀、良好、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继续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原则上应退站。
三、工作程序
(一) 个人填报
个人填报《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附件),提交用人单位。
(二) 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专家委员会(不少于7人)对本单位该批次被考核人员进行集中考核、综合测评,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决定。考核结果在用人单位一定公开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 学校备案
公示结束后,考核结果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特立博士后在用人单位考核评定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审,确定考核结果,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请用人单位于4月29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心教学楼208室)。
联系人:张桔 于笑湉
联系电话:010-68914539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