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国际/双边/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8
审核:汪滢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通知,结合学校会议相关管理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在华举办国际/双边/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1. 严肃计划管理。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会议需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

2. 提升办会成效。原则上2024年度会议实际举办情况将作为各单位2025年度会议计划批复的依据。2024年度已举办会议请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bit/smu_cap/)中提交会议总结,未举办会议请在系统中提交说明(“事务管理--外事工作--国际会议总结”)。如未按要求提交会议总结,将暂停2025年度会议计划申报。

(二)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继续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请会议申报人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中进行计划申报。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协同办公系统(/bit/smu_cap/),页面左侧点击“事务管理--外事工作--国际会议计划申报”,在相关页面进行计划填报,并提交系统审核。

(三)审核流程

国际/双边/港澳台地区会议计划校内审核流程如下:

审核流程.PNG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计划申报、会议确认、外事初审、单位初审和单位审核五个环节(审批流程1-5)。如在11月15日前未完成单位审核(各单位责任领导审核),则自动视为放弃计划申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国际/双边/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均须列入年度计划,没有申报并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再受理会议正式申报。

2.会议计划申报不等同于正式申报,在会议未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前,请勿对外宣布或承诺。

3.会议计划报批后,请勿随意更改会议的名称、性质、规模、规格、举办时间和地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霞 联系电话:010-68911152

    吴   迪 联系电话:010-68912913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