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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研究生: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等有关文件,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结题验收项目:2022年立项的2年期项目与2023年立项的1年期项目,详见(附件1)

    中期检查项目:2023年立项的2年期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1. 中期检查项目按照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任务书中的研究计划进行考核。项目进展合格的进入下一年度经费支持,中期不合格的项目终止资助并终止立项。

2. 结题项目根据项目立项申请书及签订的任务书进行考核验收。

3. 主要验收项目在研周期内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以及经费绩效情况。

三、验收程序

1. 中期检查项目和结题验收项目由项目指导教师、学院认定后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对于结题的重点项目,采取有声PPT的形式答辩。

3.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宁缺毋滥,不超过项目数20%)、“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优秀”“合格”的项目由研究生院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对于验收不合格或中期不合格的项目,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予再立项。

4. 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年度关键绩效(KPI)考核;对于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在次年立项时给予该学院额外追加项目申报限额指标的政策倾斜。请各学院对提交的项目结题材料认真把关、凝练提升。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 结题验收项目:应对照任务书及计划完成指标,逐一梳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提交《“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以及必要的支撑材料(附件3)。

    中期检查项目:应梳理总结项目进展情况,提交《“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以及必要的支撑材料(附件4)。

3.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1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请各学院在严格把关审核后于6月24日前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教学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grd@bit.edu.cn

联系人:安稳

电话:68914249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