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上岗备案和注册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2016]15号)(附件1),现开展2018年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本次工作面向新申请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者、申请新增第二学科或调整学科博士生导师资格者。请各有关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的基本条件
1.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2.可申报的学科为我校已获得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的博士点、目录外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具体见附件2。
3.申请人年龄以2020年2月29日为截止时间计算,教授(研究员)出生日期应在1964年3月1日(含)以后,副教授(副研究员)出生日期应在1975年3月1日(含)以后。
4.各学科兼职博士生导师比例控制在10%以内,超过10%的学科不能增聘兼职博士生导师。
二、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10月30日至11月8日,个人申请。
新申请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3);申请新增第二学科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新增第二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4);申请调整学科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调整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5)。申请人需递交相关审批表及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按附件6模板),其中科研经费应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学术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所在页、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以及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科技获奖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 11月8日至11月12日,学科责任教授小组和学院审核。
学科责任教授小组和学院对申请资格评定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汇总,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7),并将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在11月12日前递交至学位与学部办公室。
电子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个人审批表(PDF格式、以“学科-学院-申请人姓名-审批表”的形式命名)、支撑材料(PDF格式、以“学科-学院-申请人姓名-支撑材料”的形式命名);
纸质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个人审批表(正高申请人一份、副高及以下职称申请人二份)、支撑材料(正高申请人一份、副高及以下职称申请人一份)。纸质材料均A4纸正反面打印。
3.11月12日至11月16日,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小组初审。
4.11月18日至11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和申报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及异议;同时,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及学科的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小组初审通过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5.11月25日至12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申请人聘请校外三位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6.2019年1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处理异议情况,对通过之前评审环节的人员进行审核和表决,并将结果送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7.2019年1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处理异议情况,并对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人员进行表决审定。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填报材料时涉及到的保密事宜请按有关部门要求脱密后填报,由涉密问题引起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在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条件按所属一级学科计,在交叉学科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条件符合所任意交叉一级学科均可。
3.近五年指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止。
4.科技奖以《北京理工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北理工发[2018]14号)(附件8)中说明为准;导师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为准。
5. 本次新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将参加2019年研究生生导师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招生。
6.本次审批表格均有调整,请各位申报教师使用最新表格填报。
7.学位与学部办公室负责咨询相关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机械与运载分会:赵宁,danielle@bit.edu.cn, 8580;
信息与电子分会:谢凤,xielinfeng@bit.edu.cn,9930;
理学与材料分会:杨正光,yangzg@bit.edu.cn, 1990;
人文与社科分会:刘桐,liutongmax@bit.edu.cn, 8522。
校学位办公室:杨婷婷,yangtt@bit.edu.cn, 3873。
附件:1.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上岗备案和注册工作实施办法
2.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3.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审批表
4.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新增第二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
5.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调整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
6.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支撑材料模版
7.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8. 北京理工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