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按时、平稳、高效、有序完成2015-2016学年学生总评和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477号)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于9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工〔2016〕93号)和《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总评工作的通知》(校学工〔2016〕92号)等文件,就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审标准、材料报送的规范要求与时间等做了全面具体的安排。
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学年总评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规范性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做好此次评审工作,学校根据上级文件政策精神和学校实际,于近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为此,要认真全面学习,吃透文件、政策精神,严格执行文件,各项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要加强宣传,使所有学生知晓评审的标准、流程;要加强监督,工作与监督同步推进,并做好记录备查;要严格公示,所有公示材料必须留存备查。
目前,各学院正紧锣密鼓的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撰稿、核稿:学生处 刘大为 涂有胜)